一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
第一条、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,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严格依法执业。律师应当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,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。
第二条、律师应当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、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。
第三条、律师应当敬业勤业,努力专研业务,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,不断提高执业水平。
第四条、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;注重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。
第五条、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;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。
第九条、律师应当尊重同行,同业互助,公平竞争,共同提高执业水平。
第六条、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,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。
第七条、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。
二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纪律六条禁止
1、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、收费行为;
2、禁止以诋同行、支付介绍费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行为;
3、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;
4、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、诱导当事人行贿;
5、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;
6、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。
三、律师执业二十四字规范
忠于法律,维护正义,诚实守信,勤勉尽责,公平竞争,严格自律
四、办案流程
(一)诉讼程序
1、起诉、审程
接受当事人咨询——接受委托: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——拟定诉状等法律文书并由当事人签字——立案(包括可以代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等)——举证(包括进行证据交换)、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——出庭参加诉讼并递交代理意见——签收法律文书——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——律师写出结案报告——案件档案移交——结案
2、执行程序
接受当事人咨询——接受委托,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——拟定申请书并由当事人签字——立案(包括可以代当事人缴纳执行费等)——调查对方当事人财产情况——执行工作(包括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相关法律文书)——律师写出结案报告——案件档案移交——结案
(二)非诉讼程序
接受咨询——接受委托,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——律师方案论证书或法律意见书——组织参与人员并供当事人确定——组成正式方案(不少于两种)——送当事人修改确定——完成工作事项总结——档案移交——结案